网站备案相关的重大通知
请认真查看,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起正式开展存量网站(指2010年6月20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核验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看到这个通知有点郁闷的请去下面网址查询一下http://www.miibeian.gov.cn/

网站备案官网:http://www.miibeian.gov.cn/ 备案信息查询:点这里查询请先去查询。查到你的网站所有人是谁。再提供下面相应次
1. 根据工信部要求:所有2010年6月20日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要求补充真实资料.
   1)、网站备案时填写的网站所有者身份证(彩色正反两面);
   2)、网站所有者彩色免冠纯色背景半身照(尺寸:大于800 x 800);
   3)、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点此下载)按表内的要求填写后扫描成图片
   4)、信息安全管理协议(点此下载)(在甲方处签字)扫描成图片

申明:资料不是谁的都可以。一定要你自己的网站备案的时填写的:网站所有者的。

2. 以上资料整理好发送到4835837@qq.com
身份证扫描件、网站主办者照片、备案核验单、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四份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修改或PS处理

3. 如果不符要求或属于虚假资料的,将直接删除并短信通知您,您可以检查后自己到 网站备案中心自行备案
能提供完整资料的。不用交费。直接提供资料到上面邮箱即可!
原来是企业用户或者找不到当时注册用户资料的,代为备案价格为:450元/域名)。

4. 以上工作要求在9月10日前完成。

5. 9月10日起,我司系统将自动清理所有通过我司备案成功但业务目前已经过期或已经不在我司接入的网站,对这类网站取消接入。
6. 9月10日起仍未上传相关认证材料的网站,我司系统将在网站访问时强制弹出提示窗口,防止部分用户因联系方式变更不能及时收到通知的情况。
7. 9月20日起,系统将对未上传四项认证材料的备案认为是没有通过备案审核,相关域名将取消绑定或从白名单系统中删除,没完成校验的网站将不能访问,直至补全资料后可重新开通。
8. 因没有及时提交真实性核验材料导致的网站被暂停而带来的相关损失,由网站主办者自行承担。

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4835837(QQ) 或来电:13888795292

2010年8月15日